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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桌上被催账"丢面子" 男子挥刀捅向追债人,应受到什么惩罚

发布时间:2016/4/19 2:42:41

导读

一男子,因为在酒桌上被要求讨还欠钱,这个人觉得自己在朋友面前被羞辱了,所以愤怒地用刀捅了那个债主。6月5日,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

 案件介绍

大多数人说,男人三十而立,但对于30岁以上的张某来说,“而立”似乎与他无关。尽管他结婚了,但他的猛烈脾气并没有减轻,这给他带来了很多痛苦。 2014年2月26日中午,张,他的朋友刘,赵和其他人去龙湖镇的一家餐馆吃晚饭。在饭桌上,好几个人一时兴起喝酒。三轮酒后,刘突然想起向张某借的一笔钱还没有还清,于是张开嘴说:“应该还1800元了吧。”听刘某一口求债的语气,再见一群朋友围坐在一起,张某感到自己丢脸了,于是用“今天喝酒,不要说这件事”来准备过去。但谁知道刘某不放任自流,挺身而出推开张某,两人奋起抗争,经在场的朋友劝告开。事发后,张某想更生气,所以当其他人不在时,拿起折叠刀的一面刺伤了刘某的胸口,导致刘某受伤。经鉴定,刘某血气胸损伤程度为轻度损伤。

另查,被告人张某的家属与被害人刘某达成赔偿协议,赔偿刘某损失55000元,并取得刘某的谅解。

 法院判决

法院得知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,造成轻伤后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,蓄意伤害他人并造成轻伤的,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公开监督。 结合被告人张某的事实和情况,以及在审判中的有罪态度,作出上述判决。

法律条文

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
法律小结

欠债还钱,但是喝酒误事,我们生活中还是要谨慎小心,采取法律手段索要债务,不要意气用事,借酒行事,往往事情没有办成,还得不偿失。有事找律师,没事多学法,知法不犯法,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最大的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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