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诉讼案例

女摊主被追打时砍伤城管

发布时间:2020/8/24 4:04:49

导读:最近,一段城管追逐女摊贩,反被砍伤的视频引发了网络关注。在此之后,网上出现了一场关于的刀砍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辩护。

9月13日,当地警方发布了处理结果通知。摊贩此前妨害城管执法行为构成妨碍履行职责的,给予警告、处罚;小贩后来被城管人员追赶,用刀砍伤城管的行为是一种不受惩罚的正当防卫;城管人员受伤,构成非法殴打他人的,由公安管理部门予以拘留。

这个结果令人惊讶,但是也在意料之中。

意料之中在于,完整的现场监控录像表明,这是典型的刑法上规定的,可以行使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正当防卫权。城管人员追在女摊贩后面殴打她们,而且正好正面打在头上,此外,一群城管人员围住并堵住了女摊贩身边想要帮忙的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女摊贩拿出柜台上的刀朝向正在殴打他的城市管理人员。

根据刑法规定,“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

有些人把女摊主的持刀行为称为“正义的一刀”。司法部门的的认定,也让人们看到了粉碎“打砸式"执法的希望。

行政执法的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。应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。然而,由于长期形成的”依权不依法粗暴执法的习惯”,和“执法可以不受法律约束”的理念以及执法的影响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,“打砸式"执法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。特别是“城管打人”,差不多过一段时间,就会有最新的视频上热搜。

除了打人,网上也有城管踢摊子的视频。对街头摊贩,城管人员未依法规劝、警告、劝说其离开,也未留存证据予以行政处罚。他们走到货摊上,把货摊砸碎,甚至把货物高高举起,倒在地上。

一直以来,执法人员打人、砸东西的事件时有发生。有些管理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即使造成了舆论事件,也只对领队进行了纪律处分,至于执法过错和正当防卫问题,他们基本上是不考虑。这一切客观上纵容了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。

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,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措施只有警告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非法财物、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执照; 行政拘留等。即使存在行政相对人违法情形,也根本不存在执法人员可以殴打对方人身、砸毁对方财物的权力。别说对方行政违法,即使刑事违法,执法司法人员也没有权力殴打他人人身、损坏他人财物。从法律规定上看,“打砸式”执法已经不是执法行为,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,构成了对被执法者人身、财产的不法侵害。

9月3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发布了《最新的正当防卫理解适用司法解释。其目的是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,鼓励勇于做正确的事,促进社会诚信,并依法准确运用正当防卫制度。

司法解释强调,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。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,要认真防止“谁能闹谁有理”、“谁死伤谁有理”的错误做法,坚决捍卫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的法治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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